今天是
  •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检察文化
    入围人选事迹展播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宋泽厚
    时间:2022-09-26  作者:  新闻来源:辽宁检察公众号 【字号: | |

    从1997年进入检察队伍至今,他一次次在指控犯罪的公诉席上让正义得到实现,一次次在与黑恶势力的较量中让生命闪光,他把自己美好的青春岁月默默奉献给了崇高的检察事业,在追寻理想与肩负责任的旅途上无畏前行。

    24年来,他共办理刑事案件1800余件,无一错案。曾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先进个人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专家库。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他就是辽宁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宋泽厚。

    扫黑除恶的“尖兵”

    2018年8月、2019年4月至6月,宋泽厚被中央政法委抽调参加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两省一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回头看工作,负责案件评查、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及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查处。多年从事审查起诉工作的宋泽厚非常清楚,督导必须体现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依法办案的法治原则,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正是带着这样的责任和信念,他在督导期间共评查涉黑涉恶案件117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259条,督办案件428件,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1条,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人员50余人,形成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报告2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由此向督导地区发出查处“保护伞”督办单7份。

    为全面完成任务,宋泽厚将督导工作与引导侦查相结合,针对“套路贷”与黑恶势力“软暴力”等问题,积极引导当地公安机关以点带面对线索进行梳理,准确适用法律打击此类犯罪。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宋泽厚提出的建议,对“套路贷”案件立案3件。他对督导的30余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核查,对其中6条查否的线索要求当地公安机关重新核查,该6条线索全部转化为案件。

    突破案件的“专家”

    2018年11月,受最高检指派,宋泽厚参加河北省某县“1·27”涉黑专案的指导,被任命为专案指导组组长。宋泽厚带领专家指导组在详细阅卷的基础上,与河北省三级检察院、廊坊市两级法院和公安局相关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对专案重点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在案证据及确认的事实,宋泽厚撰写了8000余字的专家组指导意见,获最高检认可。此案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杨某某有期徒刑25年。本案被最高检收录为指导案件。

    宋泽厚还先后指导办理了央督“2·23”“4·22”等16起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所指导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起诉准确率达100%,实现了诉判一致。

    查遗补漏的“扁鹊”

    2020年3月起,受辽宁省扫黑办指派,宋泽厚对全省7个地区的42件涉黑涉恶生效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通过评查发现了十个方面的问题,形成评查报告报省委政法委。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分歧意见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宋泽厚精准提出专家评查意见,多件有争议的涉黑案件最终被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者、领导者被判处20年以上不等的刑罚,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宋泽厚的“火眼金睛”不仅体现在发现犯罪的过程中,更体现在纠正错误的坚定中。在办理陈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宋泽厚从案件细节发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相关证据,查明了本案存在控制下交付的事实。此案被最高检收入《重罪案件公诉工作》作为指导性案件,有力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传道解惑的“良师”

    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宋泽厚多次开展专题讲座,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倾囊相授。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到涉黑涉恶犯罪相关法律规范及法律适用,再到相关典型案例释义,他的讲座从实践出发,全面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重点打击的11个领域、当前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10个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的15种类型等内容,直指办案中的难点要点,受到广大政法干警的热烈欢迎。在他耐心细致的讲述中,大家收获到的不仅仅是知识和经验,更看到了他对党的事业、司法工作的一丝不苟和坚定执着。作为人民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诉人,宋泽厚用无私无畏的担当精神刺破罪恶的阴霾,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诠释着政法人的追求。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入围人选事迹展播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宋泽厚

    辽宁检察公众号   2024-12-08

    从1997年进入检察队伍至今,他一次次在指控犯罪的公诉席上让正义得到实现,一次次在与黑恶势力的较量中让生命闪光,他把自己美好的青春岁月默默奉献给了崇高的检察事业,在追寻理想与肩负责任的旅途上无畏前行。

    24年来,他共办理刑事案件1800余件,无一错案。曾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先进个人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专家库。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他就是辽宁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宋泽厚。

    扫黑除恶的“尖兵”

    2018年8月、2019年4月至6月,宋泽厚被中央政法委抽调参加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两省一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回头看工作,负责案件评查、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及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查处。多年从事审查起诉工作的宋泽厚非常清楚,督导必须体现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依法办案的法治原则,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正是带着这样的责任和信念,他在督导期间共评查涉黑涉恶案件117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259条,督办案件428件,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1条,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人员50余人,形成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报告2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由此向督导地区发出查处“保护伞”督办单7份。

    为全面完成任务,宋泽厚将督导工作与引导侦查相结合,针对“套路贷”与黑恶势力“软暴力”等问题,积极引导当地公安机关以点带面对线索进行梳理,准确适用法律打击此类犯罪。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宋泽厚提出的建议,对“套路贷”案件立案3件。他对督导的30余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核查,对其中6条查否的线索要求当地公安机关重新核查,该6条线索全部转化为案件。

    突破案件的“专家”

    2018年11月,受最高检指派,宋泽厚参加河北省某县“1·27”涉黑专案的指导,被任命为专案指导组组长。宋泽厚带领专家指导组在详细阅卷的基础上,与河北省三级检察院、廊坊市两级法院和公安局相关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对专案重点问题进行讨论。根据在案证据及确认的事实,宋泽厚撰写了8000余字的专家组指导意见,获最高检认可。此案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杨某某有期徒刑25年。本案被最高检收录为指导案件。

    宋泽厚还先后指导办理了央督“2·23”“4·22”等16起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所指导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起诉准确率达100%,实现了诉判一致。

    查遗补漏的“扁鹊”

    2020年3月起,受辽宁省扫黑办指派,宋泽厚对全省7个地区的42件涉黑涉恶生效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通过评查发现了十个方面的问题,形成评查报告报省委政法委。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分歧意见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宋泽厚精准提出专家评查意见,多件有争议的涉黑案件最终被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者、领导者被判处20年以上不等的刑罚,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宋泽厚的“火眼金睛”不仅体现在发现犯罪的过程中,更体现在纠正错误的坚定中。在办理陈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宋泽厚从案件细节发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相关证据,查明了本案存在控制下交付的事实。此案被最高检收入《重罪案件公诉工作》作为指导性案件,有力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传道解惑的“良师”

    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宋泽厚多次开展专题讲座,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倾囊相授。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到涉黑涉恶犯罪相关法律规范及法律适用,再到相关典型案例释义,他的讲座从实践出发,全面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重点打击的11个领域、当前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10个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的15种类型等内容,直指办案中的难点要点,受到广大政法干警的热烈欢迎。在他耐心细致的讲述中,大家收获到的不仅仅是知识和经验,更看到了他对党的事业、司法工作的一丝不苟和坚定执着。作为人民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诉人,宋泽厚用无私无畏的担当精神刺破罪恶的阴霾,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诠释着政法人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