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千山区人民检察院与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制定会签《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细则(试行)》,千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千山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暨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揭牌启用。千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洪超、区公安分局政委高振利以及两家单位相关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启用具有重大意义,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构建新型检警交流平台的有力探索。千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将以此次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等措施,深入探索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落实机制,全面提高检警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必将在提升案件质量、夯实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下一步,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将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切实为千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千山区人民检察院与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制定会签《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细则(试行)》,千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千山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暨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揭牌启用。千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洪超、区公安分局政委高振利以及两家单位相关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启用具有重大意义,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构建新型检警交流平台的有力探索。千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将以此次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等措施,深入探索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落实机制,全面提高检警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必将在提升案件质量、夯实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下一步,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将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切实为千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